专业从事建筑业资质办理、资质维护的公司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发布日期:2016-05-28
一、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或丙级资质新设立申请
(一)办理依据
1、*******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4、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5、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试点方案的批复 (建市函[2014]163号 )
(二)提交书面材料:
无
(三)办理程序
1、个人信息采集与原件核对。用于企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及非注册人员等),应先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建档,其身份、学历、职称、业绩等相关信息均应当按《关于继续做好在沪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4)811号)》的要求,在资质申报前至各本市受理点完成个人学历、职称证书等原件与扫描件的信息核对。
个人信息采集的窗口路径为https://www.ciac.sh.cn/CiacUserPortalRyWeb/SSO/Loginmobile.aspx。
2、电子化申报。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填报,具体见网上《操作说明》。
3、受理。分系统自动受理及受理部门窗口受理两类系统自动受理:企业完成填报后,系统将就填报资料的完整性及资质标准进行比对,比对通过的,自动受理并提供《受理通知书》。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领取证书或领取并打印资质证书使用件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四)受理部门和时间:
1、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1)受理部门: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2、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1)受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征求系统外部门意见时间)。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六)办理结果:
上海市审批:凭《材料接收凭证》,至受理部门领取资质证书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