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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网上申请

发布日期:2016-05-28

本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的变更须待企业的建筑业资质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完毕后方可办理。办理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各1份,至市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办理。


一、受理依据: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 第128号]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质[2004]148号

  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

  4、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沪建建管(2007)057号]

  5、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申报、考核补充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5)第095号]

  6、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通知 [沪建建(2007)343号]

  7、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201号)

  8、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质(2007)189号]

  9、关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21号]

  10、《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建交〔2010〕8号)

  11、《关于落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要求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0】36号)

二、办理延期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注意:2014年11月24日起,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延期,在网上申报时,系统自动比对三类人员达标、资质状态等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延期证书换发、打印须知》,并携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至市受理中心1楼领证(章)处直接打印延期栏,无须至窗口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严格审查)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附带升级的企业仍按原有流程办理延期手续。

  1、正常延期附带升级企业需提交: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1份(网上申请并打印,带条形码)

  (2)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1本)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近半年内取得的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2、需严格审查的延期企业需提交: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1份(网上申请并打印,带条形码)

  (2)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在建工程一览表

  (6)近半年内取得的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7)整改落实措施情况报告

  注意1:特级、一级、特种专业、不分等级专业的需严格审查企业将以上另附材料(第5、6、7项)与申请延期材料一并交至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办理。

  注意2: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的需严格审查企业将以上另附材料(第5、6、7项)交至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部门(区质安监站)。

三、新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注意:特级、一级、二级和不分级施工企业到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受理大厅申请。其他企业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的受理部门申请。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报,附带条形码);

  2、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结果汇总表;

  3、施工企业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4、企业备查材料目录(加盖企业公章)。

四、资质升级后变更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上海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变更、增补申请》表式)

  2、升级后新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施工企业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4、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变更

  1、施工特级、一级、二级、特种专业、不分等级专业资质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在完成资质证书变更打印后,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凭变更后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至市受理中心1楼领证(章)处打印变更信息。

  2、施工三级和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在完成资质信息变更后,先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的受理部门打印变更信息,再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凭变更后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至市受理中心1楼领证(章)处打印变更信息。

六、申请增加证副本

  1、企业申请报告;(《上海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变更、增补申请》表式)

  2、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遗失补证  

  1、企业申请报告(若遗失为副本的,请明确副本编号);(《上海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变更、增补申请》表式)

  2、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声明遗失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

八、办理结果查询

  1、办理结果将会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管理网站(WWW.CIAC.SH.CN)上定期的予以公布,请企业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九、领证

  1、携带材料

  (1)正常延期企业:请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延期证书换发、打印须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所有副本原件。

  (2)正常延期附带升级企业:请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通知书》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所有副本原件。

  (3)需严格审查延期企业、资质升级企业以、新申请企业以及增加副本,遗失补证企业:请携带企业IC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所有副本原件。

  2、领证地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以及增加副本,遗失补证企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底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领取。

  (2)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企业:

  二级以上及不分等级企业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底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领取。

  三级及劳务分包企业到所在区安监站领取。

  3、领证时间:

  (1)正常延期企业:办理延期后,当场领证;

  (2)需严格审查延期企业、资质升级企业、新申请企业以及增加副本,遗失补证企业:网站公告中的指定时间。

十、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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